公告日期:2024-10-21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9726 证券简称:欣欣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
署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及进展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欣文化”)及实际控制人梁建锋就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签署了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殊投资条款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2 月 5 日,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投资
协议》,协议约定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受让梁建锋所持有欣欣文化股权的形式进行投资,并就回购触发条件进行了约定。(因协议目前已遗失无法补充具体内容)
协议签订后,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认购欣欣文化 482,309股。
二、特殊投资条款协议进展情况
(一)在触发《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后,公司、梁建锋未完全履行回购义务。2023 年 8 月,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泉州市丰
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10 月 8 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解
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闽 0503 民初 10736 号),具体内容如下:
1、欣欣文化、梁建锋共同确认截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应返还杭州恒庆瑞兴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本金 3,507,855.70 元、利息 360,076.30 元、
律师费 10 万元,共计 3,967,932 元,该款应分期支付,具体方案如下:2023 年 10
公告编号:2024-029
月 30 日前支付 10 万元,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 25 万元,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支
付 25 万元,2024 年 1 月 30 日前 25 万元:2024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267,932 元,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30 万元,2024 年 4 月至 6 月每月 30 日前分别支付 40
万元,2024 年 7 月至 9 月每月 30 日前分别支付 45 万元,以上还款顺序按照先偿
还利息、律师费再偿还本金。
2、上述款项支付完毕,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3、若欣欣文化、梁建锋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债务视为全部到期,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就欣欣文化、梁建锋尚欠股权回购款本金、利息、律师费共计 3,967,932.00 元扣除调解后公司、梁建锋已支付的款项,同时有权以股权回购款本金 3,507,855.70 元(扣除调解后已偿还的股
权回购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8%计
算的利息,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梁建锋已偿还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共计 125 万元。
(三)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及梁建锋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
2,917,932.00 元。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针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杭州恒庆瑞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事项,公司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对公司资金流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梁建锋已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若无法支付执行款项,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届时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公告编号:2024-029
告。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调解书》((2023)闽 0503 民初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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