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4
公告编号:2020-075
证券代码:839724 证券简称:汉和生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将上述前三个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所有异议股东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75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 票因本次终止行为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十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回购价格的定价方式为:挂牌以后通过定增认购公司股份的,按照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的回购协议约定价格回购,其它股东(包括挂牌前持有公司股份及挂牌后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的股东)按购买价格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
回购有效期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成
公告编号:2020-07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创业路 17 号
联系电话:0771-2311725
传 真:0771-2311725
联系邮箱:1256935448@qq.com
邮政编码:530007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特此公告。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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