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人员以及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上海宏图尚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房产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2)房产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3)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是否存在完全无法办理的问题,补办事项的进展及是否可行、可预期;(4)分析公司存在的风险、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其有效性、风险可控性,量化发生房屋拆迁将给公司带来的搬迁费用和经济损失;(5)以上事项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房产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回复: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意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房产、土地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
土地 室号或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地产权证号 权利人 房地座落
用途 部位 (㎡) (㎡)
沪房地普字 商办
上海宏图纸 祁连山南路
1 (2010)第 综合 1202 9760 51.49
业有限公司 2888弄2号
022030号 用地
沪房地普字 商办
上海宏图纸 祁连山南路
2 (2010)第 综合 1203 9760 143.08
业有限公司 2888弄2号
022031号 用地
沪房地普字 商办
上海宏图纸 祁连山南路
3 (2010)第 综合 1208 9760 117.03
业有限公司 2888弄2号
022033号 用地
沪房地普字 商办
上海宏图纸 祁连山南路
4 (2010)第 综合 1201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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