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 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 理、认购协 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 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相关规定,宁 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5日和2017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0-4.5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截至2017年3月3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600万股,募集资金2,4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年4月6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 (2017)005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017年4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7]2319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股票公司融资》的要求,2016年11月28日,公司在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管理专用账户,账号为153369508000061507。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与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319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特种 石墨精加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特种石墨精加工项目 2017 年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用于补充生产所需流动 资金预计不超过1,700万元。
(2)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2017年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93.79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4,022,093.79
三、募集资金使用 承诺使用金额(元)实际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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