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3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9716 证券简称:精发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盛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立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温州昌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构成偶发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于2018年11月7日,公司与温州昌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所借款
公告编号:2018-037
项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应付账款等;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息按当期银行的利率3.9%为计算依据,以季度结算利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全体股东均具有关联关系,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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