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9716 证券简称:精发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贷款情况概述
(一)贷款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浙商银行温州瓯海支行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相关法律文件,利率费率保证金等按浙商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并全额追加公司全体股东陈立东、陈连忠、徐克勤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会议由表
决权的董事人数为5人。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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