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公告编号: 20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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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716 证券简称: 精发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盛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立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5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
《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 20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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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公司与温州市昌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委托
贷款合同,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温州市昌隆进出口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瓯海仙岩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用途
为采购原材料、支付应付账款等;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贷
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 20%,为 3.48%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股东均有关联关系,因此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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