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9716 证券简称:精发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盛路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立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18年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告编号:2018-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2018年度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海农商银行金
山支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亭林镇林
盛路28号沪2016金字不动产权第007971号厂房的相关资产对该等授信提供担
保。
2、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1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0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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