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3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5,608,078.6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453,161.91 元(如适用),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0.18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18 元) (如适用)。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00,000 元(如适用)。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10 元(如适用)。
公告编号:2020-019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如适用)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
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9 元。(如适
用)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如适用)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3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公告编号:2020-019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适用)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重石工业区 联系人:虞彭鑫
电话:0577-62836158 传真:0577-62836158
六、 备查文件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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