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对外担保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美硕科技资讯
2017-12-29 18:09: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59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乐清市精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550万元担保,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7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对



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追加审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



0票通过该议案;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将该担保事项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



2017年7月10 日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担保事项。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17-059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对外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及担保标的无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承诺将按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并及时披露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