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59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乐清市精密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550万元担保,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7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3日。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对
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追加审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
0票通过该议案;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将该担保事项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
2017年7月10 日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担保事项。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17-059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对外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及担保标的无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承诺将按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并及时披露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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