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6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6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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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预案》的议案
2、审议《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提前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3、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网站上同步公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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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重石工业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峰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重石工业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77-62836158
传真:0577-62836221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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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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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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