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公告编号:2017-055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12月,股东黄晓湖、黄正芳、刘小龙、虞彭鑫、陈海多
为公司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无偿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黄晓湖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黄正芳、刘小龙、陈海多、虞彭鑫为公司股东、董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所有董事均为关联方,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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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55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正芳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 ∕ ∕
象镇大星村
黄晓湖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 ∕ ∕
镇文卫巷21号
刘小龙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 ∕ ∕
象镇重石工业区
虞彭鑫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 ∕ ∕
象镇重石工业区
陈海多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 ∕ ∕
象镇重石工业区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黄晓湖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黄正芳、刘小龙、陈海多、虞彭鑫为公司股东、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黄晓湖、黄正芳、刘小龙、虞彭鑫、陈海多为公司4500万
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此担保为无偿担保,股东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担保为无偿担保,股东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属于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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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55
本次关联交易系无偿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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