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9711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5日,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实际需要及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进行修改,在原行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第二期行权时间进行调整,并取消原第三期行权安排。根据上述调整,公司对《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修订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的等待期为12 个月,第二期的等待期
为24 个月,第三期的等待期为 36 个月。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修订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的等待期为12 个月,第二期的等待期
为24 个月,第三期的等待期为 36 个月。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等待期内不可
公告编号:2020-003
以行权。”
2、“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修订前:“可行权日是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修订后:“可行权日是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取消原行权安排,不再安排第三期行权 50%
……”
除上述修订之外,《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另外,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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