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创世纪:董事会决议公告
宇创世纪资讯
2024-05-17 15:32: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839710 证券简称:宇创世纪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浙江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金丹良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修仁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陈莉女士、吴玉光先生、刘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名修仁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莘勇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陈莉女士、吴玉光先生、刘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名莘勇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陈莉女士、吴玉光先生、刘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名方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安徽新游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安徽新游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95%股权转让给陈文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04.00 万元;5%股权转让给岳德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00 万元。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新游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北京新游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