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9701 证券简称:桑格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爱民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基础,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的,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将在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股份。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艳年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4004号旭生大厦21楼A
联系电话:0755-23590180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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