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贷款额度共 1500 万元(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同时董事长张民及配偶彭黎黎以及股东、董事伍波及配偶赵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表决及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并披露。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以及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可免于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33
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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