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速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锐速智能资讯
2024-04-29 2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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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97 锐速智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肖凯旋、舒长林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汇报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
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公司审计报告(编
号:大信审字[2024]第 22-00065 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11,973,018.74 元,公司预计 2024 年将在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配电产品上加大投入,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和公司及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七)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2022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梳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1、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 2024-01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更正的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4)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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