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简称:泰林股份 证券代码:839695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泰林工程构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上半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江苏泰林工程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上半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南通市康泰运输有限公司股东王朝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娴俞之堂弟,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四)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上半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娴俞、王朝玲、王朝纬回避表决。因无关联 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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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五)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无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南通市康泰运 江苏省启东市 有限公司 王朝瑜
输有限公司 王鲍镇新生街
1188号
(二) 关联关系
南通市康泰运输有限公司股东王朝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娴俞之堂弟。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 1月,南通市康泰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装卸产
品服务,公司支付南通市康泰运输有限公司2,158,368.04元。
2017年 6月,公司代南通市康泰运输有限公司收到客户运输装
卸产品费用62,460.20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往来。
四、 定价依据、公允性
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采取协商定价方式,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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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是公司实现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供应保障和控制公司生产成本。
(二) 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张有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泰林工程构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林工程构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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