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3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8月7日,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
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
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修改〈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7年7月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在册股东共105名,股东
人数未超过200名。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制定如下
认购方法: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是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1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进行特别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
二、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
(一)本次投资者认购安排
1、本次股票发行为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投资者累计不超过35名。由公司和主办券商依据
认购对象、认购数量等情况,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投资者。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方式为定向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
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及成长性、市盈率、市净率等多方面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3、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0股(含 10,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含4,200万元)。
4、本次股票发行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最终认购的股份数以认购人实际缴纳的认购款计算。本次股票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 身份 拟认购数量(股) 拟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邬永康 自然人 150,000 630,000.00 现金
2 张泉 自然人 200,000 840,000.00 现金
3 徐玉兰 自然人 220,000 924,000.00 现金
4 周驰 自然人 100,000 420,000.00 现金
5 严文新 自然人 200,000 840,000.00 现金
6 赵鸿卿 自然人 300,000 1,260,000.00 现金
7 孙伟秋 自然人 100,000 420,000.0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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