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8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陶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9,7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的主
要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股票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1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需要,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文件;(3)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等相关的备案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备案文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所需的登记、备案等手续;(4)全权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信息披露;(5)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最终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6)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相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备案文件、公告、合同或协议等;(7)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存管相关事宜;(8)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1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7-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1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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