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7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08月07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会:陶伟(董事长)、陈琼(董事)、谢大春(董事)、郭露村(董事)、支川(董事);监事会:梁海东(监事会主席)、王伟(监事)、罗娅妮(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琼(总经理)、谢大春(副总经理)、陈东(副总经理)、张波(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波(董事会秘书)。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邢战胜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本次股票
发行”)的主要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股票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发布的《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28)。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2017年
第一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需要,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文件;
3、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等相关的备案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备案文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所需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4、全权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信息披露;
5、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最终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6、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相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备案文件、公告、合同或协议等;
7、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存管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三)关于制定《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