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公司现有董事5人,会议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陶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本
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股票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对上述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需要,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文件;
3、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等相关的备案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备案文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所需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4、全权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信息披露;
5、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最终确定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6、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相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备案文件、公告、合同或协议等;
7、负责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存管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对上述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制定《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对上述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对上述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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