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4
公告编号: 20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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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6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
【 2015】 101 号文); 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
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公告编号: 20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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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12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
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
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沭阳县青伊湖农场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波
电话: 18112176506
传真: 0527-83260880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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