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7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12月19日,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鉴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6年 12月19日披露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0日起暂停转让;原定公司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7年3月20日。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 公告编号:2017-015
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
指南》等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系统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并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于 2017年 2月20日披露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在定价等关键性条款上仍未达成一致性意见,尚未聘请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工作。鉴于协商进度缓慢,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利弊,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恢复转让。2017年3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发布了《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及《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17-015
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规定,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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