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6
华涂股份
NEEQ:839679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HUATU TECHNOLOGY(SHENZHEN)CO.,LTD
半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1、2022 年 2 月 8 日,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2022 年 5 月,公司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并完成新增股份(即 4,700,000 股)的股份登记、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相关程序。
2、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2022 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上述内控制度。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关
于发布 2022 年第三次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2】207 号),公司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调入创新层。
4、公司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深工信规【2020】12 号)的要求,经公司自愿申报、第三方机构评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综合评定,公司被认定 2021 年度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2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5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6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星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超、陈小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