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9
江苏金力鸿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千灯镇圣祥东路25号2号房)
公开转让说明书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七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经济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与国家经济整体运行以及世界经济形势等密切相关。目前,全球经济低速运行,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货代市场表现相对乏力。
考虑到世界经济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我国正面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阶段,未来三至五年,经济环境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影响因素,因此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必须增强对系统性风险的应对。
应对措施:从两个方面提高公司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以应对经济环境波动的风险:(1)提供标准化服务,提高公司经营效率;(2)提供个性化服务,认真了解客户背景和需求,及时告知客户服务进程。提高员工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
二、业务辐射范围较窄的风险
公司业务以服务昆山企业为核心,辐射上海、江苏等周边区域。同比全国性的物流企业,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公司业务区域较窄的局面可能继续维持。受制于客户地域过于集中,公司防范经济波动的能力不强,一旦昆山物流环境出现不利于公司的重大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1)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粘性;(2)积极拓展异地客户,提高公司对昆山物流环境波动的抵御能力。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低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份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0.79万元、183.04万元及2.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9.25万元、-6.72万元及-12.0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7.78%、103.67%及559.11%。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低,净利润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较大,主要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分别为56.80万元、153.28万元及9.17万元。
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低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2016年1月公司购买弘圣供应链及金力鸿报关两家公司的100%股权,整合产业链,形成“货代+运输+仓储”的业务模式,未来将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应收账款不能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51.36万元、776.82万元及806.53万元,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3.04%、27.61%及26.48%,虽然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但若发生客户信用恶化、回收管理不力等情况,将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及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制度,对即将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加强催收力度。
五、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6%、75.16%及77.76%,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18及0.77,相比同行业,流动性风险较高。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是应付股东款项,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不当,可能存在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应对措施:(1)股东对公司短期内不会提出清偿要求;(2)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拟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逐步减少对股东的其他应付款余额;(3)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适时推出融资计划,降低资产负债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国税[2014]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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