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江苏金力鸿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
江苏金力鸿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金力鸿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次反馈意见:
公司的货运车辆的运输服务采用业务外包形式,通过与货运司机签订《运输业务承揽合同》将货物运输服务外包给外部司机,公司和外部司机并无劳动关系。(1)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前述经营模式是否属于出租或外借经营资质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发生劳动纠纷的风险并就公司与外包货运司机合作模式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2)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与外包货运司机合作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内控风险、安全风险等)以及公司的防范措施。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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