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科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帕科科技资讯
2018-10-18 16: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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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8


证券代码:839674 证券简称:帕科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日14时00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陆曙光律师。(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定安路55号501A室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43)。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及<关于定向发行股份之股东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广东南方媒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同时公司部分在册股东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广东南方媒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定向发行股份之股东协议书》。
(三)审议《关于修订<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次股票实际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第五条)、股份总数(第十七条)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四)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45)。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份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拟与主办券商、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反洗钱合规补充协议》,并开设本次股票发行的专项账户,用于认购款缴纳和募集资金管理。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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