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7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9674 证券简称:帕科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河北行云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行云”)是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行云持有河北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行云”)60%股权,自然人股东赵伟峥持有河北行云40%股权,河北行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26日,赵伟峥未实缴出资额,杭州行云拟以人民币0元受让赵伟峥所持有的河北行云的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行云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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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总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杭州行云拟以人民币0元受让赵伟峥所持有的河北行云的全部股权,因此杭州行云本次购买河北行云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河北行云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投资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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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行云拟决定受让控股孙公司河北行云自然人股东赵伟峥的全部股权,受让金额为人民币0元。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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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调档资料》
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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