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鹍骐: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鹍骐资讯
2021-11-01 15: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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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01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作出终止 59家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966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5
个交易日内,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
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鹍骐”。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839658,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

公告编号:2021-054

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根据规定,公司在整理期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会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珂

联系方式:010-83630083

联系邮箱:59214707@qq.com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颜永彬

联系方式:010-83321222

传真:010-83321155

联系邮箱: yanyb@essence.com.cn

特此公告!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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