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9655 证券简称:威星电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55 威星电子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 1 号楼 8 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监事会工作职责,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对 2022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2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
合理预计,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0,319,852.64 元。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傅东风、方敏珍、曹月英、杭州锦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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