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美医科:广州市仪美医用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仪美医科资讯
2023-07-14 17:02: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7-14


证券代码:839643 证券简称:仪美医科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州市仪美医用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 6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于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和收益。若激励对象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已解除限售的股票已出售,应当将持有期间所得权益分派、股权交易等收益返还公司;若激励对象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已解除限售的股票尚未出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于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特别提示

1、《广州市仪美医用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仪美医用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为 1,238,971 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不存在预留部分。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75 元。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监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0 年。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
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公司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条件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应将由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于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和收益。若激励对象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已解除限售的股票已出售,应当将持有期间所得权益分派、股权交易等收益返还公司;若激励对象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