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杜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杜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玛科技”)于2016年7月25日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杜玛科技于2016年1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杜玛科技,股票代码:839641。
自杜玛科技挂牌至今,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杜玛科技配备了专门的督导人员,协助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杜玛科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内,杜玛科技公司治理较规范、信息披露情况较好,能够配合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现因杜玛科技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杜玛科技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与杜玛科技正式签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杜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
本公司不再担任杜玛科技的主办券商,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17年12月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杜玛科技出具无异议函,上述协议正式生效。
本公司声明: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杜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的签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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