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生物:关于公司国有股东拟转让股份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中航生物资讯
2018-03-02 16:46: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3-02

证券代码:839627 证券简称:中航生物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拟转让股份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国有股东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新兴”、“转让方” )与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



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中航(宁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生物16.014%)以3982.23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本次国有股东转让股权事项已经履行了资产评估程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公司 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天兴评报字[ 2017 ]第047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17年12月26日至 2018年1月23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了公开挂牌程序。国有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履行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



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 :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受让的股份数及对价分别为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受让股份数220.50万股,对应



受让价格1327.41万元;



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股份数220.50万股,对应受



让价格1327.41万元;



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股份数220.50 万股,对应受让



价格1327.41万元。



3、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持有的661.50万股中航生物股份,占中航生物总股本的16.



014%。



4、产权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转让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捌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3982.23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5、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完成交易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手续。



6、声明与保证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为签订本合同之日的向受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己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己满足;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或就转让标的上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转让方己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受让方清楚并认可转让标的企业有质押抵押等情况说明。受让方声明,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充分知晓和了解,并承诺完全符合本项目转让公告中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要求。受让方清楚并认可受让本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保证愿意承担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且承诺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对转让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194万元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94万元。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194万元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