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再造: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利再造资讯
2022-04-28 15:57: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再造”或“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受疫情影响,公司货物无法正常运出,导致不能及时回款支付审计
费用,预计审计报告无法按时出具。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当日)
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天利再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天利再造多次作出督导提示,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天利再造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如天利再造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当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
停牌的风险;如天利再造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白雪;联系方式:baixue@tpyzq.com

挂牌公司联系人:张艺南;联系方式:0412-858225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