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9618 证券简称:天利再造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更能体现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更能体现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
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
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告编号:2021-00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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