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2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9604 证券简称:晶樱光电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韩莉莉、黄金强拟为全资子公司扬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拟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议案》,董事黄金强和韩莉莉与此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黄金强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嘉利华府庄园
2.自然人
姓名:韩莉莉
公告编号:2018-043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西里
(二)关联关系
韩莉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的股份;黄金强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外借款,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整,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同时由关联方黄金强与韩莉莉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未占用公司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扩展子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子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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