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鑫网络: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捷鑫网络资讯
2020-09-03 1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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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3


公告编号:2020-062

证券代码:839597 证券简称:捷鑫网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捷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表决权;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表决权;

者质询;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者质询;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0-062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及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及
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 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
公积金。 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
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若股东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 认购公司股份时声明不参与全部或者部分公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 司利润分配,且公司及其他股东无异议的,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则前述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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