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杰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北京杰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迈科技”)于 2016 年 7 月聘请中
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中原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转让,股票简称:杰迈科技;股票代码:839585。
自挂牌以来,杰迈科技的公司治理机制较为完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发布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在担任杰迈科技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内,杰迈科技能够积极配合本公司持续督导的工作,能够落实本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已按照相关约定支付了持续督导费用。
因杰迈科技自身规划发展需要,双方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签署了《持续督导解除协议》,此协议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020 年 2 月 24 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
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0 年 2 月 24 日起,中原证券不
再担任杰迈科技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杰迈科技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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