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奇智能:公司章程
邦奇智能资讯
2020-03-24 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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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4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 东......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27
第五章 董事会 ...... 32
第一节 董事...... 32
第二节 董事会...... 3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第七章 监事会 ...... 45
第一节 监事...... 45
第二节 监事会...... 47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52
第一节 通知...... 52
第二节 公告...... 5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5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5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58
第一节 概 述...... 58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6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61
第十二章 附则 ...... 6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建路 99 号第 2 幢三、四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创新、品质优越、专业领先。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发、设计、组装、制造及销售智能电气系统、照明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软件系统的研发、设计,智能照明系统设计,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的范
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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