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9554 证券简称:翔达颜料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翔达新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点提示核对表》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翔达新颜料科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翔达新颜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 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期间不得
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
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
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司认
定的其他期间。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公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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