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信科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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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6: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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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839546 证券简称:管信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山公用信息管线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东区鳌长公路 29 号匠心东城里大数据产业园 9
号楼一层;邮政编码:52840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66.73 万元。股份总数 5866.73 万股,每
股面额 1 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为: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党支部,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支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章 党支部

第十二条 公司党支部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支部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司设纪检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党支部人员的任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支部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
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会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十四条 党支部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属企业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五)研究决定党支部的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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