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园林: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深圳园林资讯
2019-05-01 1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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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和《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长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主席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2019年的经营目标及市场布局为基础,编制了《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19)06002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060020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5,525,465.91元。根据报告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审议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十)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向阳及其配偶和公司总经理、股东林泰兴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壹仟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同时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此外,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向阳及其配偶和公司总经理、股东林泰兴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09时30分-2019年5月20日10时00分(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9018号大族创新大厦B座4楼公司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25592508-808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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