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城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美城股份资讯
2020-05-19 18: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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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9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9519 证券简称:美城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

反诉情况:无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汪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梅、班晓敏、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陕西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亚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卫永鹏 方明阳、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西安分


其他信息: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20-024

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六)案件进展情况:

1、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作为原告向西安市未央法院提交了《民事起
诉状》,请求未央法院判令: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金石公司 2015 年 6 月 10
日签订的《香缤国际城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二、被告金石公司
向原告支付代理费 4,865,056 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767,637 元

(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从 2017 年 7 月 5 日暂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支付至实际偿还欠款之日),二者暂合计 6,632,693 元;三、本
案诉讼费由被告金石公司承担。

2、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未央法院缴纳了 58,228
元案件受理费。

3、2020 年 4 月 9 日,未央法院高铁新城派出法庭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原
被告双方予以证据交换,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按证据先进行账务核对,另行通 知下次开庭时间。

4、2020 年 5 月 11 日,未央法院高铁新城派出法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在
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金石公司自愿达成调解,调解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公司代理销售被告金石公司开发的香缤国际城·玫瑰苑项
目(2015 年 6 月 10 日《香缤国际城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合同》项下部分),

公告编号:2020-024

截止 2020 年 5 月 11 日,被告金石公司应向公司结算房屋销售代理费总额为
8,539,880 元,被告金石公司已向公司支付代理费 3,674,824 元,剩余欠付 4,865,056 元。

二、被告金石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前支付 4,011,068 元,若逾期履
行,则以剩余欠付代理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还款日。
三、剩余 10%代理费 853,988 元,待涉案销售房屋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公司协助办理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按揭贷款手续,且按揭款 到账后支付。若公司延迟履行或拒绝履行,被告有权拒绝支付该笔代理费。
四、案件受理费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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