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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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15: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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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839515 证券简称:护航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
规则,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加强公司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主
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经战略委员
会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专人等方式进行通知。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
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本次会议中的表决权。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四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
数通过。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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