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众园林:诉讼进展公告
泽众园林资讯
2024-01-10 1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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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0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向本公司送达了(2022)渝 0103 民
初 35664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坤林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江林


公告编号:2024-00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合同相对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纠纷案由为追偿权纠纷。基本案情:2022 年 7 月 7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光
明拾光里 MOMA 项目园林景观专业分包工程土建、水电劳务合同》,将涉案项目的土建、水电劳务部分,承包给被告进行施工,合同造价暂定 1196078.8 元,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据实结算。

2022 年 7 月 30 日被告违约单方撤场,2022 年 8 月 3 日,原被告双方办理了
结算,结算的金额为 129817.51 元。同日,由于被告违约退场且未支付工人工资,被告的工人聚众讨薪,原告项目部在派出所在场协调下,由原告项目部垫付被告工人的生活费 10264 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关于光明拾光里项目部垫付劳务费用事宜》一份,写明此费用在重庆坤林劳务有限公司结算款直接抵扣。2022 年 8月 10 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两份《承诺书》、一份《委托代发工资授权书》,写明原告对被告已完成工程已进行据实收方结算,并对本次结算金额按照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委托代发工资授权书》进行工资代发,代为支付的工资在被告本工程
中结算中抵扣等。2022 年 8 月 15 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写明今借到重庆
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128303.24 元,用于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代付重庆坤林劳务有限公司光明拾光里 MOMA 项目园林景观项目人工工资,此款项在重庆坤林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结算款中扣除,扣除后借条自动失效,此凭。2022
年 8 月 17 日、2022 年 8 月 19 日,原告分别按照被告提供的工资表向被告的工
人代发 118039.24 元工资。截至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原告共垫付被告的工人工
资 128303.24 元。

在办理结算完毕之后,被告尚欠付以三名第三人为代表的 12 位工人工资总计约 68000 元。以三名第三人为代表的 12 位工人找到原告要求垫付工资,2022
年 8 月 24 日,原告与三名第三人(12 位工人的代表)签署了《农民工调解协议》,
该协议写明:原告已按合同对被告结算款支付完成,但被告并未支付足够农民工工资,原告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 18000 元,其余工资走法律途径,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支付。原告委托罗才智已于当日将 18000 元支付给第三人田建国、田应平。


公告编号:2024-003

截止 2022 年 8 月 24 日,原告共计垫付案涉项目工人工资 18000 元。依据《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偿还原告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并应当支付原告利息损失。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的工人工资 18000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
利息(以 18000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8 月 25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至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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