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嘉能未来资讯
2024-07-25 2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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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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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4〕 210 号
关于给予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能未来) , 注
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25 号 B 区 4 幢 J757 室。
吕海军, 嘉能未来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杰, 嘉能未来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嘉能未来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3 年, 嘉能未来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2 -
因业务项目开展需求, 新增购置土地、 房屋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与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煊珩实业有限公司等
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 11,422.23 万元, 占挂牌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9.06%。 公司在上述重大交
易发生时未及时披露, 后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补充披露。
嘉能未来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交易,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 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嘉能未来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海军、 董事会秘书宋杰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 第 6.2 条、 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
条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嘉能未来、 吕海军、 宋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嘉能未来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3 -
内, 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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