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839503 证券简称:嘉能未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8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2)沪 0112 民初 28794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嘉能未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海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丰镇市天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庆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郑庆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担保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郑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担保人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宁书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担保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2 月 20 日,天元公司与嘉能未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一份,协议主
要约定如下:1.嘉能未来为天元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唯一销售单位,天元公司除嘉能未来外在协议期内不得向第三方销售产品;2.天元公司确保在协议期内向嘉能未来每月提供 5,000 吨(+/-20%)铬铁产品,价格按照当月青山控股天津港交货招标价下浮 100 元/吨,交货地点为嘉能未来指定的天津港仓库;3.嘉能未来在收到天元公司开具的发票后支付 90%的货款;4.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 赔偿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协议;5.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同日,嘉能未来与天元公司签订了《高碳铬铁购销合同(2020 年度)》(合同编号:JDGF20191220-从 3)一份,合同主要约定如下:
1.天元公司自 2020 年 1 月起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共需向嘉能未来供应高碳铬铁
54,000 吨;2.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为了确保《合作框架协议》及《高碳铬
铁购销合同(2020 年度)》的履行,天元公司将其有权处分的机器设备(详见丰镇天元化工机器设备清查表格)作为天元公司履行本协议的担保,并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JDGF20191220-从 1)一份,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合同中嘉能未来的主债权及利息、天元公司应承担的债 务、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嘉能未来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年。同时,嘉能未来与郑庆林、郑万、宁书芳签订了《保证 担保合同》(合同编号:JDGF20191220-从 2)一份,郑庆林、郑 万、宁书芳作为天元公司的股东,自愿向嘉能未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中嘉能未来的主债权及利息、天元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嘉能未来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合同签订后,嘉能未来向天元公司支付了预付款10,000,000元。2020年4月1 日,天元公司因供货能力下降,向嘉能未来提出减少每月供货量,为此双方签订了《2020 年长协补充协议》一份,协议对《高碳铬铁购销合同(2020 年度)》(合
同编号:JDGF20191220-从 3)变更如下:1.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的供货
量从每月 5,000 吨更改为每月 4,000 吨; 2.天元公司返还嘉能未来预先支付的
铬铁预付款 2,000,000 元。该协议签订后,天元公司并未将该 2,000,000 元预付款退还给嘉能未来。各方缔约后,嘉能未来按约履行了支付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天元公司应当向嘉能未来交付 45,000 吨高碳铬铁,天元公司仅供应了
34,146.787 吨,尚欠 10,853.213 吨未交付。2021 年 2 月起,高碳铬铁市场价格
突然猛涨,嘉能未来多次催促发货,但天元公司一再推诿。嘉能未来认为天元公司拒绝供货的原因是其一直在向第三方高价出售货物。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天元公司继续履行《合作框架协议》、《高碳铬铁购销合同(2020 年度)》以及《2020 年长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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