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0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9502 证券简称:通普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满足经营需要,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贷款2,00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3.9%,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分次还本,(具体贷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上述贷款委托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向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1)、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公司未来五年内形成的应收账款;(2)、质押专利贰件,名称:Gamma-TiA1 金属间化合物表面金属/陶瓷复合涂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8 10878425.0;;名称:源漏对称可互换双括号形栅控隧穿晶体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17 1 1046023.6。同时由孙宇佳及胥军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龙
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贷款并委托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贷款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
公告编号:2022-035
行审议,关联董事孙宇佳、胥军无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胥军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乐街 79-5 号天悦小区 9 栋 2 单元 202 室
2. 自然人
姓名:孙宇佳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乐街 79-5 号天悦小区 9 栋 2 单元 202 室
关联关系:胥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孙宇佳女士为公司股东,与胥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定价依据和公允性问题,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了满足经营需要,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贷款2,00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3.9%,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分次还本,(具体贷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上述贷款委托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向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1)、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公司未来五年内形成的应收账款;(2)、质押专利贰件,名称:Gamma-TiA1 金属间化合物表面金属/陶瓷复合涂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8 10878425.0;;名称:源漏
公告编号:2022-035
对称可互换双括号形栅控隧穿晶体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17 1 1046023.6。同时由孙宇佳及胥军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申请人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贷款并委托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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