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03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9487 证券简称:智科通信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成都智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成都智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摘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经董事会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洪振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如下:
(一)股份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2、未参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实
际控制人王洪振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交易双方
公告编号:2020-004
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
1、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止,为
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此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证明文件等成本来源文件。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有效期限内发出书面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 伟
联系电话:028-85337096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5 栋 16 层 1602 号
特此公告。
成都智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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